日前,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从《决定》中可知,环保部废止了10部部门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例如,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模式正在调整,《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就不宜继续实施,因此决定废止。
四方面废止标准
保护环境是我国发展战略中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针对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也愈加详细、繁杂,同时,各项保护、解决环境问题的政策也应随时跟进,《决定》的下发正是基于此背景。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表示,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时体现部门职能变化、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环保部对所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0部部门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决定》对于完善我国环保部门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有着重要意义。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现了我国环保部门职能的适时性,能够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