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以《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为例,可窥见《决定》废止规章的部分原因。《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主要是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和监管要求等内容。但是之前国务院发布的《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的核心制度,即“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以此来看,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模式正在调整,《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已不宜继续实施。
同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有121件,那规范性文件又指的是什么?对此,别涛表示,其主要是指环境保护部(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局)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环境保护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通过梳理《决定》将此次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大致分为几